拍卖公告
2012年8月23日上午10时司法委托(机动车、股权)拍卖
发布时间:2012年8月8日 15:21:5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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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浙E0587M北京现代BH6430AY小型普通客车,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12月,起拍价7.5万元。
2、被执行人沈法根所持有的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股金278320股,起拍价98万元。(注: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的自然人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张志良享有购买权。)
3、被执行人沈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206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11万元。
4、被执行人潘(已故之夫狄)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385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10万元。
5、被执行人沈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191038(其中新配股20468股)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68万元。
联系服务人:李先生 2050369 13506721008
祁先生 5035366
6、被执行人宋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446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30万元。
7、被执行人钟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7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4850元。
联系服务人:李先生 2050369 13506721008
朱先生 8076511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22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其中2标竞买人必须到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手续,联系人:宋先生 2079360;3-7标竞买人必须到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手续,联系人:张先生 3917365),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保证金,才能领牌参拍。
拍卖人: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