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2017年昌硕街道、孝丰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点拍卖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1日 15:47:4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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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公开拍卖2017年昌硕街道、孝丰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点共10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经营地址
零售经营(家)
起拍价(元/家)
孝丰城区
1
孝丰南溪桥东侧空地(阳光水岸北侧)
1
5000
2
孝丰中山路竹苑楼东侧
1
5000
昌硕街道
1
吉庆路与行政中心南门进口附近
1
5000
2
天目路东光食品厂路对面
1
5000
3
昌硕西路与苕溪路叉口
1
5000
4
玉磬路与胜利东路叉口
1
5000
5
天目路天目桥南侧
1
5000
6
天荒坪北路与石佛路叉口
1
5000
7
递铺南路与穆皇路叉口
1
5000
8
灵峰路佳源广场进口
1
5000
注:1、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占道时间:2017年1月 23日至2017年2 月5日;经营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允许燃放时间:2017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廿十八)至2017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八)和 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具体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2、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由县安监局统一设置棚罩(水电自理),经营场所面积为3×4平方(以实际面积为准)。
3、季节性零售点棚罩押金为2000元/家,经营完毕棚罩无损坏退还押金。
4、限制区域内固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距离季节性零售点300米以上。
二、竞买人条件:
1、参加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竞拍的,需为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自然人;
2、一个登记人只能参加一个经营点的拍卖;
3、符合安监部门关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相关条件;
4、拍卖成交后,按规定参加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免费),如买受人不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或未能通过安全知识考核,取消该买受人的买受资格;
5、培训合格后与昌硕街道办事处和孝丰镇安监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拍卖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向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携带营业执照向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1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1、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9日下午4时前(双休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到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县城递铺中路705号,新城大楼内)办理竞拍手续,并缴纳竞拍保证金2000元,以到账为准,方可领牌参拍。
2、垂询电话:0572-5129118 5223166 5035366
3、查询网址:www.ajztb.com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举行。
公告未尽事宜,按拍卖须知规定执行。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