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49—155号(玉园)1至2层营业房租赁权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9日 10:56:20   字体大小:

  •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委托,定于2019  82日上午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49—155号(玉园)1至2层营业房租赁权,总建筑面积431.14平方米(其中:149号营06-1建筑面积55.61平方米,149号营06-2建筑面积64.4平方米,151号营05-1建筑面积57.49平方米,151号营05-2建筑面积66.24平方米,153-155号营04-1建筑面积115.95平方米,153-155号营04-2建筑面积71.45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每年租金起拍价18.61万元。

    注:禁止餐饮、娱乐等影响环境的行业。

    二、展示、咨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201981日下午1600时前。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先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右侧“投标单位登录”处注册,再上传相关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或企业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相关有效证件),最后报名。(详见http://www.ajztb.com网站首页-办事指南-国有产权电子竞价投标单位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保证金:

    参加竞拍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号:1205290029000667182

    重要提示:网银缴纳或工商银行窗口缴纳(非现金),再登录银企快线关联项目。

    五、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经相关部门批准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

    六、网络竞价时间:

    2019年8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七、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均视为已了解及认可标的所有情况和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29118          

    拍卖公司                   5035366        祁先生

    委托单位                   5112637        杨先生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719

    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六、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报名截止期后,竞买人报名不足2家的停止竞价。

    八、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

    十、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因不可抗力,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注意事项

    受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委托,定于201982日上午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竞买注意事项:

    一、拍卖租赁权标的:

    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49—155号(玉园)1至2层营业房租赁权,总建筑面积431.14平方米(其中:149号营06-1建筑面积55.61平方米,149号营06-2建筑面积64.4平方米,151号营05-1建筑面积57.49平方米,151号营05-2建筑面积66.24平方米,153-155号营04-1建筑面积115.95平方米,153-155号营04-2建筑面积71.45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每年租金起拍价18.61万元。

    注:禁止餐饮、娱乐等影响环境的行业。

    二、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经相关部门批准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

    三、网络竞价时间:

    2019年8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四、该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承租人须在拿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将第一年的租金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支行,账号:1205290009049029757)。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承租人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后,自行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移交手续,委托人会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天内将房产使用权移交给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承租人还须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给委托人(不计利息),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委托人检查租赁物无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租金按年度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人必须在上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交给委托人,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提前收回房屋(装修费用委托人不予承担),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七、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八、承租人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人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物业费、房屋维护费和与经营有关的税费及社会公共性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装房屋,变动房屋的承重结构。

    十一、广告位置摆放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同同意,但不得破坏外墙结构。

    十二、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出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十四、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应按时腾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未形成附着在房屋上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有权予以拆除,但不得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已形成附着在房屋上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十五、如遇委托人或政府相关部门须使用该房屋以及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征用(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人)或其他强制规定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租赁关系时,租赁合同立即终止,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未到期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立即将房屋返还给委托人。

    十六、承租人合同期内如遇委托人或政府相关部门须提前使用该房屋的,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装修费用按租赁剩余未到期月份(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计算补偿给承租人,装修费用必须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证,这里的装修费用仅指附着在房屋上无法拆除的装饰装修物的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装修评估总价平均到三年租赁期每个月,按月计算,提前收回几个月就算几个月的装修费)。

    十七、承租人所有的物品和商品由承租人自行投保。

    十八、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1)承租人擅自转让、转租、出借的;

    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或者改变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房屋,致使承租房屋损坏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

    十九、参加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在竞价时必须考虑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5%支付给拍卖人佣金(佣金=年租金成交价×3年×5%)。承租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佣金汇入拍卖人帐户开户单位: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安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16251529)。无论什么原因造成中途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缴纳的佣金均不予退还。

    二十、该标的在开拍前,委托人随时有中止、撤回拍卖的权利,中止、撤回拍卖后,委托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竞买人报名的误工费、路费、预交保证金利息责任。

    二十一、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和权利现状,包括瑕疵(隐性瑕疵)因素),愿遵守《竞买注意事项》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注:再次提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买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即表明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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