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东路724-730号(一至二层)4间商业用房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0日 8:6:9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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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1年3月2日上午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东路724-730号(一至二层)4间商业用房租赁权。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起拍价12万元。
注:
1、上述商业用房面积以移交时面积为准。原承租人的装璜装修等物品不在本次租赁权拍卖范围。由承租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处理。
2、商业用房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
二、展示、咨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3月1日下午16:00时前。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先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左侧“电子交易平台”处注册,完善基本信息,最后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参加竞拍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重要提示:网银缴纳或银行窗口(非现金柜)缴纳,账户须与“基本信息”账户一致。
五、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拍卖方式。
六、网络竞价时间:
2021年3月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七、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均视为已了解及认可标的所有情况和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29118
拍卖公司 5035366 祁先生
委托单位 13732372215 汪女士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0日
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六、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报名截止期后,竞买人报名不足2家的停止竞价。
八、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
十、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因不可抗力,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受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1年3月2日上午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竞买注意事项:
一、拍卖租赁权标的:
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东路724-730号(一至二层)4间商业用房租赁权。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起拍价12万元。
注:
1、上述商业用房面积以移交时面积为准。原承租人的装璜装修等物品不在本次租赁权拍卖范围。由承租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处理。
2、商业用房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
二、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拍卖方式。
三、网络竞价时间:
2021年3月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四、该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下称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承租人须在拿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开户单位: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安吉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135101040020129)。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承租人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后,自行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当日向委托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委托人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退还。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委托人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六、租金按年度支付,以后年度的租金,承租人必须在前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交清。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七、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八、承租人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人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九、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十、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包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承租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条例,并做好现场管理。
十二、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十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水、电、煤气、电视、网络通信、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装或增扩设备、设施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如因该装修、改装或增扩设备、设施需办理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手续的,承租人还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承租人因改装或使用不当等行为而使房屋、设备设施损失,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五、在承租期间,对承租房屋的一切维修事宜及维修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承租人未完全尽到维修责任或对承租房屋使用不当,以致房屋毁损或造成有关财产、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六、承租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发生事故,承租人应负全部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十七、广告位置摆放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但不得破坏外墙结构。
十八、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应按时腾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未形成附着在房屋上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有权予以拆除,但不得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已形成附着在房屋上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十九、如遇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房屋拆迁或其他强制规定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租赁关系时,租赁合同立即终止,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未到期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立即将房屋返还给委托人。
二十、在房屋需要被征收或被拆除时的补偿问题,承租人事先经委托人同意而进行的装修、改装或增扩设备、设施部分,如得到补偿的,归承租人所有。其他均归委托人所有。
二十一、承租人所有的物品和商品由承租人自行投保。
二十二、该标的在开拍前,委托人随时有中止、撤回拍卖的权利,中止、撤回拍卖后,委托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竞买人报名的误工费、路费、预交保证金利息责任。
二十三、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和权利现状,包括瑕疵(隐性瑕疵)因素),愿遵守《竞买注意事项》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注:再次提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买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即表明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