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吉县灵峰街道竹博园内餐饮店(含配套仓库)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6:3:33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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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安吉县灵峰街道竹博园内餐饮店(含配套仓库)三年租赁权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10-2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1-07
挂牌网址:www.hucqpt.com
起始价:12.2万元/年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10.25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11.08 10:00:00
限时报价期:180 秒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交纳:
交纳金额:3万元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2023年11月7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联系电话:杨先生 0572-5672611
交易条件:
1、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挂牌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账号:201000145550748)。
3、履约保证金1万元。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天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30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4、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5、经营范围为汉堡、油炸小吃、面食、冰淇淋、饮料、关东煮。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租赁期限内不发生乱宰客行为,与景区相同产品价格统一。
6、租赁期间,所有经营所需证照承租方自行办理,责任自负,如因承租方未能办理经营所需证照或基于任何原因无法办理,导致承租方无法经营,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退还租金;水费、电费、税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承租方缴纳。承租方负责经营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经营场地的环境整洁,污水实行零排放,严格执行与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做到依法、文明经营。
7、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间改变经营场所用途和经营范围,如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出租方的财产、设施应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承租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付。租赁期满承租方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毁坏,必须将店面及全部设施完整无损交还出租方。
9、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10、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3、如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引进、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其他强制规定、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收回使用权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搬离。出租方无息退还已经支付但未到期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4、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