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旧河道保洁船2艘资产(整体拍卖)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 8:28:5 字体大小:大中小
-
资产租赁:旧河道保洁船2艘资产(整体拍卖)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7-1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07-25
挂牌网址:www.hucqpt.com
起始价:5.8万元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7.12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26 10:00:00
限时报价期:180 秒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交纳:
交纳金额:1万元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联系电话:祁先生 0572-5035366,陈先生 13666518377
其他披露内容:
1.如涉及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该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现放置在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看样联系人:陈旭锋,联系电话:13666518377,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自行测算,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7.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
8、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9、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10、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11、本次转让标的合作机构: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款价后,向受让方开具收款凭证,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3.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材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
4.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受让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运输环节所需的设备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对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6.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转让产生的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