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拌制沥青混合料产生的废粉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日 1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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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7月3日 截止挂牌时间:8月27日
起拍价:0.0006万元/吨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恺之,固定电话:0572-5672610。
2.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共延长2个周期。
4.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单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拌制沥青混合料产生的废粉。涉及转让的废粉总量预计约8000吨。(数据来源于《一般事项联系表》)。废粉的品质、数量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州产权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原始资料,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不能再次使用、品质瑕疵等担保责任。
6.本次转让标的物现堆放在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拌合场地内,看样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5068820211。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7.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一旦成交,成为受让方后,自行承担涉及数量、品质等相关风险,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全部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成交单价×过磅重量)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计收。涉及转、受让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