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吉余村景区内田园小火车五年经营权项目

发布时间:2025年1月3日 10:0:0   字体大小:

  • 挂牌时间:2025年1月03日           截止挂牌时间:2025年1月23日

    起拍价:18.00万元(首年)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72-5672610 。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田园小火车租赁合同》。如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若非原承租人竞得,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通知在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相关移交手续。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上浮5%,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挂牌成交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支付,次年度租金于前一租赁年度到期一个月前一次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安吉两山创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村绿色支行 ,账号: 201000202806048 )。
    5、承租方应在签订《田园小火车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6、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数量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和湖州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担保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承租方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审批,如因租赁物原因造成不能办理相关证照、审批的,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业,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租赁业态使用用途。
    9、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保安、自有财产保险等工作,凡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火灾、治安等重大事故所造成对出租方损失以及承租方和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租赁范围内的卫生、环保、安全、消防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环保、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承租方改动消防设施应经过消防审批,未获得许可入驻使用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本业态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需要改造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改造方案,不得破坏业态现有的整体结构。承租方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城建、城市管理等国家标准,承租方自行申报、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与出租方无关。如承租方改造期间违反上述约定或有投诉的,则出租方有权随时采取必要措施要求承租方停工整改。
    1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承担租赁物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13、承租方在租用时要做好安全用水、用电、工作,不得在业态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违禁物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保证金,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并且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
    14、承租方退租时应保证水、电正常使用,相关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并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腾退出场,不得遗留生产经营垃圾、建筑垃圾等任何垃圾。
    15、在租赁期限内,业态及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的,两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6、在租赁期限内,现有的设施、设备等由出租方按现状移交承租方,双方已事先查看现场并对现状均无异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业态交接清单》为准。租赁期满承租方返还标的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交接时的原样状态返还,如承租方造成标的附属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承租方照价赔偿。出租方有权自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全额扣除。
    17、合同到期,承租方应于到期日归还业态,并搬离属于承租方的物品,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地,否则出租方有权按照1.2倍租金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业态占有使用费;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应于收到出租方解除通知书或限期搬离通知书后3个月内搬离并归还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采取措施自行回收租赁物,并依照1.2倍租金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业态占有使用费。
    18、田园小火车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9、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20、本项目涉及的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21、田园小火车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营问题及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运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的设施设备,租赁期内小火车的维护、修理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需更新设施设备,需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2、标的看样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82572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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