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吉县昌硕街道芝华苑3幢4处房屋及车位三年租赁权(分零招租)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3日 1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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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5年4月23日 截止挂牌时间:2025年5月08日
起拍价:成交价为年租金(详见清单)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72610 。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若非原承租人竞得,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通知在 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相关移交手续。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季度支付,年租金为成交价,含租金、物业费、能耗费、车位费,三年租金不变,首季度租金在签定合同后7天内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浙江安吉慧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安吉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 201000318941368 )。
5、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7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挂牌时一个月租金2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6、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7、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动室外消防措施,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消防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未整改,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8、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承租方如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承租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9、租赁期间,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负责(除出租方同意的结构大修外)。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如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该费用出租方有权直接在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当地管理规定,不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包括传销),不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非法物品,由此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负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将没收承租方住房押金及收回房屋。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乙方必须负责清理干净房屋,如不清理干净甲方有权扣房屋押金 1000 元整,作为清洁费。搬迁后 5 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安吉县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12、承租方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方可装修施工。
13、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属于承租方,承租方有权予以搬离,搬离时不能损坏房屋,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内,因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方对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不予赔偿。
1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6、租赁期间,承租方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以免发生火灾、高空抛物(比如没关好窗子造成刮风时玻璃碎落伤了人)、入室盗窃等恶性事件,如因承租方疏忽大意导致这类恶性事件发生,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8、如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引进、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其他强制规定、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收回房屋使用权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搬离。出租方无息退还已经支付但未到期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9、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20、本项目涉及的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21、标的看样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电话: 1386828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