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商大厦F座政务大厅二楼内文印场地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 8:32: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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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定于2020929日上午900时整,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商大厦F座政务大厅二楼内文印场地租赁权,场地面积约26平方米(以实际划分为准),租赁期限为2年。年租金起拍价17000元(含水费、电费、物业费)。

    注:承担为办事群众提供打字、复印、彩印、扫描、材料装订等一系列与政务大厅相关的文印服务,不得从事广告及其他业务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市场行情价格。

    二、展示、咨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2020928日下午1600时前。

    三、报名方式:

    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安吉县范围内于20181231日(含)前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文印资质的单位。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资质资料承担全部责任。

    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先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左侧“电子交易平台”处注册,完善基本信息,最后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参加竞拍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7000元。

    重要提示:网银缴纳或银行窗口(非现金柜)缴纳,账户须与基本信息账户一致。

    五、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经相关部门批准将按照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拍卖方式。

    六、网络竞价时间:

    20209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七、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均视为已了解及认可标的所有情况和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29118          

    拍卖公司  5035366       祁先生

    委托单位                   5318213       廖先生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915

    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六、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报名截止期后,竞买人报名不足2家的停止竞价。

    八、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

    十、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因不可抗力,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注意事项

    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定于2020929日上午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吉县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竞买注意事项:

    一、拍卖租赁权标的:

    位于安商大厦F座政务大厅二楼内文印场地租赁权,场地面积约26平方米(以实际划分为准),租赁期限为2年。年租金起拍价17000元(含水费、电费、物业费)。

    注:承担为办事群众提供打字、复印、彩印、扫描、材料装订等一系列与政务大厅相关的文印服务,不得从事广告及其他业务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市场行情价格。

    二、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名竞拍者,经相关部门批准将按照以不低于起拍价进行协议租赁。若产生两名或以上竞拍者,将采取拍卖方式。

    三、网络竞价时间:

    20209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延时3分钟,如果延时期间有竞买人报价,自动刷新再延时3分钟。如果无人报价,拍卖结束。

    四、该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下称承租人)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承租人须在拿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开户单位:安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行政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安吉支行,账号: 1205290029900003806)。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承租人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后,自行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承租人还须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7000给委托人,(不计利息),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043216450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委托人检查租赁物无损后一个月内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六、租金按年度支付,第二年度的租金,承租人必须在第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交给委托人,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七、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以移交时实际面积为准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八、承租人应自行配置文印设备。须配备:电脑3台(要求120G固态硬盘+1T机械双硬盘,cpu处理器I5以上,内存8G以上);一体机2台(其中一台为A3A4彩色激光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每分钟复印75张;两台为A3A4黑白激光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每分钟复印70张);A3A4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全自动胶装机一台;电脑数控切纸机一台。

    以上设备配置为基本要求,承租人应根据实际文印情况,随时增加相关文印设备。

    九、承租人需安排3名从事此项工作两年以上的业务精通人员,在文印场所驻点上班,服从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上下班时间以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一致。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另行通知。

    十、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需统一着装,服装式样与政务大厅工作服相似或一致,承租人自行采购。

    十一、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建。

    十二、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使用高能耗,及与打字、复印无关的其他电器。

    十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若出现2次群众投诉经查实无误或影响恶劣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五、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十六、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应按时腾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七、如遇政策原因或其他强制规定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租赁关系时,租赁合同立即终止,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未到期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立即将房屋返还给委托人。

    十八、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出租房屋:

    1)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的,对房屋进行装修、修葺和改建的,或者改变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3)逾期未缴纳租金的,已经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

    4)出现2次群众投诉经查实无误或影响恶劣的。

    5)从事其他与文印无关业务的。

    6)实际投入设备与要求不符的。

    7)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十九、经审核,如发现承租人未按拍卖公告要求参加报名竞拍的,委托人有权取消承租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十、参加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在竞价时必须考虑成交后按成交总额(2年租金)的5%支付给拍卖人佣金。承租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佣金汇入拍卖人帐户开户单位: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安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16251529)。

    二十一、该标的在开拍前,委托人随时有中止、撤回拍卖的权利,中止、撤回拍卖后,委托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竞买人报名的误工费、路费、预交保证金利息责任。

    二十二、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和权利现状,包括瑕疵(隐性瑕疵)因素),愿遵守《竞买注意事项》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注:再次提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买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即表明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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